为加强网络文化内容建设与管理,规范网络文化经营单位产品及服务内容自审工作,增强本公司自主管理能力和自律责任,确保网络文化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根据文化部制定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单位挑选了由3名政治敏感性较强、思想上有独特见解的员工组成自审部门。自审部门的审核人员工作要严谨,只有经过文化部的培训,取得《内容审核人员证书》的人员才能真正担任公司的自审人员。
自审部门的总负责人由公司指定人员担任,主要负责自审工作的最后审核,包括对网络文化产品及服务内容合法性的准确判断及运行等。
自审人员需对其审核内容认真负责,掌握内容审核的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独立表达审核意见,并参加文化行政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
自审人员应以最终保证本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为目的,对在自身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产品及服务内容进行记录并提请终止,作出提交修改、督促修改、复审等审核意见,重大问题向省文化和旅游厅报告。
审核人员还需保管审查记录;对产品及服务内容的合法合规性不能准确判断的,可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请行政指导;每年至少参加一次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的业务培训;并负责组织内部培训工作,对企业开发、运营人员进行内容审查方面的培训。
对企业自主研发的产品,在研发阶段进行培训,对故事背景、美术素材等内容进行初步筛查。
自审人员在产品公测之前,依据内容审查的相关规定,对产品及其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推广和活动策划)进行审查,对违法违规的内容进行记录,并签发初审意见。
对初审有问题的产品,退回研发部门进行修改,并对修改后的内容进行复查;若仍存在问题,则重新进行审核。
对内容的合法合规性不能准确判断的,应向省文化和旅游厅申请行政指导。
在产品公测前,对产品客户端、公司官网、产品官网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证照使用、实名注册、实名信息补填、用户协议必备条款、适龄提示、家长监护工程等内容,合格后方可公测。
对审查完成的产品,自审人员提出同意进行公测的意见并签字确认,上交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根据规定要求向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产品备案。
日常对产品和服务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包括产品版本更新后的内容、产品客户端、公司官网、产品官网、宣传推广和活动策划等各个方面和环节,发现问题提交检查意见,报本企业内容审查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
自审人员的所有审查意见应归档留存,保存时间不少于两年。
审核部门由运营管理部和总经理组成。运营管理部人员负责对视频及其服务内容(包括宣传推广和活动策划)进行审查并签字,对违法违规内容进行记录并签发初审意见。然后报运营管理部经理复审,复审人员对网站内容进行再次审核并签字发表意见,总经理负责最终审核公司拟上线的视频并签字。
依照《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内容自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设立专门岗位及专人承担产品内容自审工作;自审由运营管理部人员实施审核,审核人员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后,报本单位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其中主要负责人为公司主要领导,该领导为内容审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漫画、漫画信息收集小组负责前期根据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制作要上线的漫画产品;漫画、漫画信息审核小组将拟上线的漫画信息报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经领导审核同意、签字后方可上线发布;所有漫画经审批结束后,确保符合各类法律法规之后,方可提交给技术部门进行网上上线操作。
安装屏蔽词库,通过接入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公司接口的形式,实现对服务端图片文件、屏蔽关键词库的自动鉴别工作。发现违规图片后,系统会记录相关信息,然后删除违规图片。
在运营管理后台中,用户头像、封面照等图片文件皆可查询预览,并对违规的图片进行管理操作,如涉黄、涉恐、低俗内容。